问:我几年以前,在某开发区内注册了一个公司,由于当时注册公司需要商业用房,就租了开发区内的一个虚拟办公地址,实际地址是自己家里。

现在据说住宅用房可以用于公司注册,于是想把注册地址改成自己家(与虚拟办公地址同属松江区),这就可以不用每年为虚拟办公地址交房租了。请问这样是否可以,如可以,去工商局办理时需要带什么材料?


回答:住所和经营场所使用证明包括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协议。作为经营场所的房屋的用途应当与所从事的经营活动相一致。不可以使用住宅类型的房屋作为经营场所. 房产证和租赁合同需要加盖业主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