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公司从旧地址搬走 重新注册了新公司 旧公司的营业执照地址并未改变 老板将旧地址办公室出租 租客又用旧地址注册了公司 近日租客搬走 营业执照地址并未迁走 新租客也想用这个地址注册公司 请问各位大佬 这样可行吗?

回答: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住所的合法使用证明。如登记机关在受理审核登记材料过程中发现拟申请的公司或经营单位的住所已经被注册,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其他的辅助材料来证明已拥有对该处房屋的独占的合法使用权,比如:前一次租赁行为到期的相关证明,租赁行为未到期的,房东与租客的终止租赁协议的相关证明等。登记机关将委托所在地工商所进行实地检查予以核实。

涉及登记的具体问题,建议携相关书面材料到所在地工商分局当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