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出口货物,即便另外具有前边上述的出口退(免)税的4个标准,但依据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特殊不予退(免)所得税和所得税,则其出口后仍要按出口收益离岸价测算缴税。那么什么出口货物特殊不予出口退税也不予免税政策,下面上海代理公司针对相关内容为大家进行介绍,一起来看看吧。

(1)石油。

在我国生产制造石油的成本费比海外低,运营石油出口盈利大,充分考虑非主观因素产生的盈利,出口石油盈利仍上交,因此对这些出口不予出口退税。

(2)援外出口货物。

援外出口货物分有偿援外货物和无尝援外货物二种方式。无尝援外货物是国家授权委托外贸公司开展的对国外的无偿援助,援外物资供应由国家财政收支分配;有偿援外货物是国家交给对外经济贸易单位申请办理的,出口公司不承担结汇,海外有偿款也由国家统一清算。因而,不管无偿援助還是有偿支援,其真实的责任者全是国家财政局,因而出口后不予申请办理退(免)税。

(3)国家严禁出口的货物。

包含天然牛黄、血竭、铜及铜基合金、铂金等。这种货物全是国家比较严重紧缺的,国家严控其出口的,不予退(免)税是以便落实宏观经济政策现行政策,充分发挥税款的缓冲作用。

(4)糖。

在我国食用糖需要量持续提升,而糖的生产量却提升很慢,因而以便考虑中国销售市场的要求,糖也不予退(免)税。糖的范畴关键指食用糖,包含绵白糖、甜菜糖等。

(5)柴油机。

由于中国柴油机紧缺,为确保中国供货,对1996年一月一日之后出口报关出境的出口柴油机,撤销出口退(免)税现行政策。

(6)白报纸。

以便减轻中国白报纸供货临时焦虑不安的情况,确保报刊、学术期刊的一切正常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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